會務部業務簡介
農會的整體理念:
為農民、為農業、為農村多目標的公益法人。
農會的宗旨:
◎保障農民權益。
◎提高農民之知識技能。
◎促進農業現代化。
◎增加生產收益。
◎改善農民生活。
◎發展農村經濟。
農會會員之基本條件:
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設籍於本鄉內,實際從事農業得加入為農會會員。
農會會員可分為下列三種,入會資格分述如下:
一、正會員:
1.自耕農:以本人、配偶或同戶直系血親所有農業用地供農、林、漁、牧使用,面積0.1公頃以上,或以依法令核准之室內固定農業設施,面積0.05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2.佃農:
(1)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2)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以外之其他農業用地面積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連續經營滿一年。
(3)自有農業用地面積未達0.1公頃,連同承租三七五減租耕地或其他農業用地面積合計達0.2公頃以上,從事農業生產者。
3.公、私立各級農業學校畢業或有經農業主管機關、農業學術機構認定在農業上有利用價值之專著或發明,並現於農業機關(構)、學校、農會從事農業推廣工作,且經出具證明文件者。
4.服務於依法令登記之公營或私營農場、林場、畜牧場、養蜂場,並實際從事農業工作連續六個月以上之員工,有各該服務場所發給現在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之員工證明文件及薪資所得證明者。
申請加入會員所需資料:
(一)本人親自辦理。
(二)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三)現住人口含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或申請前十日內請領之含詳細記事全戶戶籍謄本。
(四)申請前十日內請領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自耕農0.1公頃以上;佃農0.2公頃以上)
(五)入會費用新台幣500元整。
註:贊助會員無須(四)土地資料。
二、團體贊助會員:
凡本鄉境內依法登記之農業合作組織、公司、行號、工廠得加入農會為團體贊助會員。
申請加入團體贊助會員,需攜帶下列證件:
(一)公司登記證。
(二)負責人國民身分證正本及印章。
(三)入會費用新台幣500元整。